林声推门走进那家酒吧的时候,稍微有些拘谨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进过这种地方——精致、昂贵,充满了小资情调,而这些跟他没有丁点关联。

    他是什么样的呢?

    酸苦酸苦的,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。

    “哥!”

    何唤是听见了开门声,还系着围裙就从楼上跑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见林声手里拎着东西,凑过去问:“那个沈恪送你的?”

    从朋友口中听到沈恪的名字,林声有种微妙的快乐,他点了点头,虽然袋子里装着两个礼物,但他也没做过多的解释。

    何唤带着他上楼:“正好,面煮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煮面?”

    平时他们在群租房是没法做饭的,大家大多数时候是在外面吃完了才回来,像林声这种没事不出去的,都是买袋装的方便面来泡着吃。

    “其实我就是看热闹的,我朋友煮。”

    两人到了楼上,林声这才看见还有另外三个人在,其中两个看起来很年轻,像是大学生,那个煮面的是这家酒吧的老板,三十多岁,何唤管他叫航哥。

    林声跟何唤之间,很少会提及自己的生活圈子,林声是因为没有别的生活,至于何唤,对方不想说林声也就不好多问。

    所以直到林声坐下跟他们一起吃饭,才知道原来何唤辞了自己的工作跑到这座城市来是想做音乐制作人。

    但这事儿听起来比林声写书出版更虚无缥缈。

    吃饭的时候,林声不怎么说话,坐在最边上,吃得也不多,尽可能削弱自己的存在感。

    何唤吃了几口,聊到一个林声听都没听过的外国歌手,何唤放下筷子就跑到后面的架子那里拿起了吉他。

    那是林声第一次看何唤弹吉他,第一次听何唤唱歌。

    何唤长得挺帅的,又年轻,林声拿着筷子听他唱歌,一首英文歌,声音也是好听的。

    有梦想而且还在奋力追逐梦想的人身上都有一股无形的力量,那力量推着人前进,谁见了都看得出这人的血还是滚烫的。

    但那些在追逐梦想中被蹉跎得不成样子的人,他们的血不是不热了,是热不起来了。